關於先前那三篇食記留言

有朋友問到我怎麼沒有回覆、要戳對方並不難才對,老實說我自己都快忘記有這事了。
在我還脾氣很很差的年代(七八年前吧),我的確是那種在自己感興趣的討論串中看到無厘頭發言就會想去戰他兩番的無聊人,不過日子久了一方面覺得這樣做實在沒有意思、戰輸戰贏只有情緒上的起伏而沒有實質上的幫助,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工作經驗多之後覺得該把時間花在更能自我提升的事物上頭,對這種沒意義的爭戰興趣就愈來愈低了。什麼叫沒意義的爭戰?比較我流的定義就是「對方只是看不慣硬是要來吐,而自己就算再認真回應也不會當回事、甚至根本只是打帶跑」,也就是連把吵架變成辯論求進步的機會都沒有,那麼回了也沒意義。
這邊確實不夠格叫美食部落格(事實上根本就沒有特定主題),一天的訪客數也不過就在150~300次間跳動而已,我每個月的常態性食費支出不過3500上下(含食材自製及外食,不含不定期聚餐,這部份介於0~1500間),我認為以一個台北地區的單身外宿上班族來說這種食費已經算很低,如果想搞成食記向的站則絕對不可能只有這種數字,更何況熟人都知道我其實明顯偏好小吃,要我吃兩三百塊但物沒所值的餐廳還不如去吃便利商店就好。因此我吃過兩次該店家後就有了不推薦的感想,事實上正因為它是園區內側的餐廳、主打客群是誰非常明顯,因此網路上搜尋一下幾乎沒有什麼食記,或許正是這樣我的不推薦文才顯得格外刺眼吧?(笑)
那三篇留言出來的當時,中壢某間以無嘴貓為主打的餐廳才因為想亂告寫不推薦食記的部落客而慘遭PTT鄉民吐槽,讓我想起Google會怎麼做書中也探討過部落格意見對於一個成熟的企業是多麼該被重視的聲音,當然或許不能期待這些老闆在忙店之餘還有多少時間能看書,而我其實也不認為這需要學過什麼經營管理學才能懂,很單純就是一個店家、一個讀者對於「異」見的容忍度與格局罷了。
我認為我寫出的意見(不單指食記)既然不是惡意找碴攻擊,那100%是我的自由且無愧於心,當然看的人要怎麼想我也管不著,喜歡對號入座或想消除異己的人本來就很多,我不至於連這點小事都看不開,要花時間在做這些無意義的舉動上就儘管去,我沒那閒情逸致去一一阻止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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